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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最新税收政策来了!

发布时间:2021-01-25 点击数:1474

企业将走入2021年,新的一年,税收政策会有哪些变化呢?作为一家企业的财税工作人员、经营者等都需要熟知。掌握好相关税务政策才能有效规避税务风险。

 

20211月起,哪些政策不能享受了?

 

01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A、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可以免征增值税

B、自202031日至202012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C、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可以减半征收。

D、全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可以自开专票

注意:纳税人在符合条件,且客户对票据要求不高的情况下,可以在20201231日之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02  增值税优惠

 

A、从20211月起,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无偿借贷行为,应视同销售,需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且取得专票的不允许抵扣。

B、从20211月起,取消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

 

03 企业所得税

 

A、缓缴2020年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办理第三、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以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延缓至2021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

B、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地区有哪些?

1)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11月起,取消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新疆喀什、霍尔果斯

20211月起,取消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3)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0211月起,取消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超过20201231日没有相应的延期政策,企业需要评估一下是否继续利用税收洼地进行筹划。

 

04  个人所得税优惠

 

 2项免征个税收入20201231日到期

 

05  车辆购置税优惠

 

A、从20211月起,取消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B、从20211月起,取消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06  印花税优惠

 

20211月起,取消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众勤财税提醒您:

20211月起,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全额征收,社保保险费采用当月申报,次月缴纳的征收模式。为避免逾期缴纳产生滞纳金,影响参保职工权益记录,单位应提前做好资金准备,以便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业务。